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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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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五一”劳动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18-04-27 点击数: 来源:

学院各系、中心、基地、办公室:

根据学校放假安排,4月29日-5月1日为我校五一劳动节假日,请学院各单位在精心安排、全面落实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同时,切实做好假期安全的各项工作,特别是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明确安全责任意识。遵循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使用,谁负责”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,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意识。

二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。学院各单位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员(名单附后)要结合实际情况,在假期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排定五一劳动节值班表,落实值班制度,明确值班职责,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,做好值班记录,发现情况,及时报告,妥善处置。

三、加强实验安全管理。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有害物品、高压容器、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,加强安全教育,督促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,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。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,要做到合理配置,物尽其用,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,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。五一劳动节期间,不再使用的实验室,请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后,将仪器设备电源、水源及通风设施关闭;仍需使用的,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,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,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。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,必须要有专人守护,不得擅离职守。

四、做好假前安全检查。五一劳动节期间,各单位组织专项检查,对所属单位的水、电线路以及防水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;将配电柜、危险品仓库和易爆、易燃、有毒气源、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。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,保持实验室干净、整洁,消除火种,关闭水源、电源、气源,关锁好门窗等。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。

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意见,学院各系、室、中心和基地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各单位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,由各单位负责人推荐产生,协助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。假期期间如有应急事件,请速与各系主任及消防安全管理员或学院联系。

 

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如下:

作物系:吴涛

园艺系:张春雨

基础生物学系:麻莹

植物保护系:王军

农业资源与环境系:张玉斌/鞠会艳

吉林省植物遗传改良工程实验室(动物医院楼):石武良

实验实践教学中心:白忠义

机械工程教研室:姜长松

教学科研实习基地:陈杰

机械工程教学实习基地:董桂军

学院机关:吴成锋

 

特此通知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72886必赢欢迎光临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4月27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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